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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记驾驶两轮摩托车怎么处理

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处罚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,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 没有驾驶证的,为无证驾驶;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执照的;驾驶执照吊销或者吊销的;驾驶和非法取得驾驶执照的年龄和健康状况;您的驾驶执照已过期;有外发动机在中境内行驶的有牌、武牌照的民用机动车驾驶证暂时吊销的;车辆驾驶执照;驾驶超过最大允许驾驶方式的车辆;随身携带您的驾驶执照。
对没有驾驶证、驾驶证随车的,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拦截机动车,责令其提供相应的车牌,签字或者要求办理相应手续,并可以处告或者二十元以上罚款。 处100元以下罚款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民共和道路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机关交通主管部门:
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临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;吊销驾驶证、暂扣驾驶证的驾驶的;
(三)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四)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行驶里程百分之五十的
br>(五)违反道路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,强迫机动车驾驶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构成交通事故的。 犯罪;
(六)违反交通管规定,强行超车,不听劝阻的;
(七)故意损坏、移动、改造交通设施,造成危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;
>(八)非法拦截、扣留机动车辆,不听劝阻,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。
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即使有第一项、第三项情形之一,也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月5日至8日;同时拘留最多15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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